年到期的融资平台贷款逐笔建立统计监测制度,逐月统计到期金额和偿债资金来源。各银监局要汇总辖内融资平台贷款偿还情况,按季进行风险分析。对于不能按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未能按期偿还到期贷款或存在以贷还贷问题的,各银行要立即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采取措施及时处置,避免出现重大违约事件。三、控制总量(七)控制平台贷款总量。按照“保在建、压重建、控新建”的基本要求,继续坚持总量控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四、优化结构(八)实施平台层级差异化管理。新增贷款应主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融资平台、保障
f性住房和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于现金流覆盖率低于100或资产负债率高于80的融资平台,各银行要确保其贷款占本行全部平台贷款的比例不高于上年水平,并采取措施逐步减少贷款发放,加大贷款清收力度。
五、严控新增(九)严格新发放平台贷款条件。融资平台新发放贷款必须满足六个前提条件:一是现金流全覆盖;二是抵押担保符合现行规定,不存在地方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直接或间接担保,且存量贷款已在抵押担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整改合格;三是融资平台存量贷款中需要财政偿还的部分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并已落实预算资金来源;四是借款人为本地融资平台;五是资产负债率低于80;六是符合《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文件有关要求。(十)控制平台贷款投向。对于“仍按平台管理类”,新发放贷款的投向主要为五个方面:一是符合《公路法》的收费公路项目;二是国务院审批或核准通过且资本金到位的重大项目;三是符合《关于加强土地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要求,已列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储备贷款;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五是工程进度达到60以上,且现金流测算达到全覆盖的在建项目。农业发展银行的平台贷款投向还包括符合中央政策的农田水利类项目。(十一)强化贷款审批制度。各银行应按照“统一授信、总量控制、逐笔审批、监督支付”的原则,加强总行对“仍按平台管理类”贷款的集中审批和管理,对于新增贷款,由总行统一授信和审批,加强支付监督,防止贷款挪用。
六、缓释存量(十二)持续推进存量平台贷款整改。各银行要加强抵押担保整改,严格执行《担保法》、《物权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落实和追加合法、有效、足值的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