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一、许可范围(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以下简称企
业)。(二)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
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见《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分为以下几种:
1利用有机制备、无机制备、生物发酵、提取等生产工艺直接生产获得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2在上述生产工艺中同时得到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产品混合物;
3对上述饲料添加剂产品进行精制、脱水、包被等工艺处理而获得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
f艺进行重大调整;4增加产品品种: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
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产品标准、环保证明、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农业部,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为企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f(一)企业承诺书(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1封面11生产许可证编号: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新设立的企业不填写。12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13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姓名。14联系方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