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行”):
(选择的在□内划“√”,不选择的划“X”,选择的人、单位统称“授权人”)
□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
□授权人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
□本单位:
□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的法定代表人;
),作为(以下简称“授权人单位”)
□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的财务控管人;
),作为(以下简称“授权人单位”)
□
一、授权人在贵行办理下述
业务(以下简称“授权业务”):
1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授信合同的约定为准;2贷款;3信用卡;4保函;5票据承兑;6票据贴现;7担保;8保理;9贸易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进口代付、打包贷款、提货担保;10其他:
二、为申请、审批、办理授权业务以及授权业务叙作期间监控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信用和经营变化,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贵行:
1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人行数据库”)查询及使用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个人或企业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信用报告。
f2将授权人基本信息和信用记录发送给人行数据库。三、授权期间:自授权人向贵行提交授权业务申请之日起,至授权人或授权人单位在贵行叙作的授权业务额度到期及结清之日、或授权人履行完毕担保责任之日止。四、为了贵行能够履行上述受权事宜,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同意向贵行指定经办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经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同意,贵行不得将前述证件用于其他用途。超出本授权书授权范围的后果由贵行承担。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承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本授权书自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授权期间届满之日终止。
授权人签章:年月日
授权人配偶签章:年月日
(自然人签字,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核实人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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