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讲座
一、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同时,婚姻家庭生活的矛盾也越来越来多,我们有必要对社区居民们进行一个法律知识的普及。
二、结婚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Eg: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此为无效婚姻。
三、亲子关系不成立推定、成立推定以及抚养费请求权。四、夫妻财产关系:(一)、个人所有与夫妻共有A、原则之一:婚前取得财产,各自所有。1、婚前父母购房赠与原则:归个人;例外:明确归双方【婚姻法解释(二)22】2、一方婚前买房、个人财产交付首期并贷款,婚后登记于买房一方名下,房屋归属【婚姻法解释(三)10】无协议,归登记人。另一方之保护: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婚前一方所欠债务原则:个人债务;例外: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婚姻法解释(二)23】
fB、原则之二:婚后取得财产,共同共有。1、“知识产权收益”之“取得”现实取得;确定取得(未现实取得)【婚姻法解释(二)11、12】Eg: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昨天》、《今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接受赠与、遗赠、继承(1)原则:一般为共有财产,明确归个人的除外【婚姻法18】【婚姻法解释(二)22】(2)具体化:【婚姻法解释(三)7、15】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份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3、个人财产的婚后受益【婚姻法解释(二)11】【婚姻法解释(三)5】(1)、孳息(天然孳息、利息、租金)、自然增值,个人(原物所有人)所有。(2)投资性收益(投资回报、经营所得),夫妻共有。Eg:甲
f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4、婚后共有财产购买的房屋(1、)登记在一方名下共有财产【婚姻法解释(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