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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监护人共同赔偿。
2、未成年人未经车辆所有人许可,未成年人监护人赔偿。机动车所有人对车辆的管理有重大过失,与监护人共同赔偿。
3、车辆所有人就是监护人的,监护人赔偿。
4、未成年人是应第三人请求驾驶或驾驶有利于第三人的,第三人与未成年人监护人共同赔偿。
八、车辆出租、发包和出借情形下
一将出租、发包、出借人均列为赔偿主体。(出租人、发包人在其收取租金、承包费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出借情形下,借用人赔偿。
三承租人、借用人不具备驾驶资格,出租人、出借人知道或由于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等过失出租、出借车辆的,与承租人、借用人共同赔偿。
九、车辆挂靠情形下
一无偿挂靠,挂靠人赔偿。
二有偿挂靠,有三种观点:
1、挂靠人自行承担。(挂靠人为实际利益运行体)
2、被挂靠人与挂靠人连带共同赔偿。(被挂靠与挂靠人都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
3、被挂靠人与挂靠人共同赔偿,被挂靠人赔偿限额在收取管理费范围内)
十、所有权分期付款买卖情形下
1、所有权分期付款买卖情形下,买受人作为赔偿主体。
十一、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
1、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实际致害车主作为赔偿主体,原登记车主不赔偿。
2、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既不能支配汽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对交通事故负赔偿责任。
f3、例外,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找到现车主,原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机动车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
1、修理厂在试车或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修理厂承担赔偿责任。
2、在修理厂保管机动车过程中,修理厂工作人员或其他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修理厂承担赔偿责任。
3、在委托保管期间,保管人成为实际支配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车辆被质押情形下
1、车辆被质押情形下,质权人作为赔偿主体。
十四、跟随教练员学习驾驶情况下
1、跟随教练员学习驾驶时,由教练员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十五、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情况下
1、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情况下,占用者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十六、获得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情况下
1、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情况下,占用者在其未履行防护义务的情形下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如未设警示标志)
十七、无法找到致害人情形下有可能作为民事赔偿主体的
1、无法找到致害的第三人,同时对道路交通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职责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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