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可能出现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对外经营过程中的合同,不包括劳动用工合同。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合同内容应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意思自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三条合同是公司对外经营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手段。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执行工作,并根据各自情况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集团监察审计中心、财务中心、法律事务部等职能部门共同行使合同监督职能。第二章第四条合同管理基本要求
合同参与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当站在集团整体利益的角度各自履行
职能职责,不得因局部利益、个人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第五条合同参与部门在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执行过程中应当相互配
合,充分发挥团队优势,注重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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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条
合同谈判、起草过程中我公司应保持积极、主动,原则上由我公司
拟写并出示合同文本。第七条示范合同文本是公司拟写合同的重要参考资料,经营中应当在原则
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引用;示范合同文本应当在总结经验、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子公司应当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的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业务经办部门及主办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合同管理
制度,不得因工作安排不合理而违背程序。第九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实行奖惩结合;奖惩结果与个人的工作业绩紧密结合。第十条本制度是规范合同行为的基本制度,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在合同谈
判、起草、审查、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第三章合同谈判
第十一条合同谈判阶段的主办人员应当充分熟悉合同背景及合同目的,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在谈判过程中应当全面、主动,与上级领导及公司其他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第十二条合同准备阶段主办人员应充分审查对方的缔约能力,原则上应要求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审查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执照有效期、法定地址、法定代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