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一、学生社团成立规程学生社团成立须经下列审批程序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学校团委基础材料一式两份社团部存档一份。2、院团委通过后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和形式给予批复团委存档一份。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章程、机构设、社团负责人简历及其所在系团总支审批意见。3、社团工作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报院团委通过。并予公告。4、社团成立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管理中心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二、学生社团活动规程1、社团组织的活动需动用学校物质资源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经社团部审核报院团委批准1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2有涉外因素的活动3规模较大的群众性集会等活动4其它比较重要的活动。3、社团举办讲座、报告会须遵守下列规定1提前三天到社团部提交申请经批准方可举办2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记录送交社团部3涉外讲座、报告须经校团委批准方可举办。三、关于学生社团名称、印章及对外联络的规定1、社团名称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2社团名称必须含“学生”字样或在名称使用时注明“学生社团”3某些特殊性质的社团经院团委批准后可不受第二条限制。2、社团印章1经院团委审批同意后可刻制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但禁止刻制任何公章2用于对外联络的社团图章必须刻有或注明“学生”或“学生社团”字样。3、对外联络1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即与校外的单位、组织相关联的活动前须到校团委申请备案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必要时可申请由院团委开具介绍信2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活动时必须真实署名必须强调学生社团身份不得盗用其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f3违反上述规定社团部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暂停该社团活动资格。四、学生社团刊物管理规定1、为加强对学生社团刊物的指导和管理使社团刊物更好地为社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中所指学生社团刊物是指有固定的名称版本有顺序编号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的用于学生社团内指导工作、宣传活动、交流经验、交换信息的非正式出版的报纸和期刊。3、社团刊物由院团委和社团部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社团刊物经社团部审批并报院团委同意后在社团部注册登记。4、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积极的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