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县局2017年度机关科室(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县局机关科室(部门)工作考核,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县局县局研究决定,制定机关各科室(部门)月度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二、考核原则对各科室(部门)的月度考核实行“10分”制三、考核内容、程序及方法1、按照县局下达至各科室(部门)的月度主要工作内容,其中业务部分分值3分,公共部分分值7分。2、业务部分考核工作由机关各科室部门每月根据考核细则自评分,公共部分考核由相关科室部门和社区村根据考核细则评分,并上报县局考核工作组(具体由综合办负责),考核组采取核对指标数据和抽检的办法进行核实。公共部分项目主要包括宣传报道(1分)、网格菜单数(2分)、菜单及时处置率(2分)、机关作风(1分)、12345工单办理(1分)等,其中宣传报道、机关作风、12345工单办理由综合办考核评分,网格菜单数、菜单及时处置率由巡查科考核评分。3、各科室(部门)自评打分结果须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于每月3日前书面报综合办,最终考核得分由县局审定。凡涉及有关年度指标及基数均以县局下达的任务和实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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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考核奖惩1、承担区对街月度考核重点工作和指标的科室部门另设置排名加减分,每月完成的指标在全县排名第一的加3分,排名第二的加25分,排名第三的加2分,排名第四的加1,排名第五的加05分,排名第六的不加分,排名第七的扣1分,排名第八的扣15分,排名第九的扣2分。2、未承担县对局月度考核重点工作和指标的科室(部门)加、扣分视具体情况,经县局研究后确定。五、考核结果说明1、对承担两项以上考核工作的科室(部门)负责人,按被考核项目平均排名得分计算。2、月度考核结果将与年终奖挂勾,并作为机关干部评比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3、其他未尽事宜经县局研究确定。4、本考核办法自2017年3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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