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中电联技经〔2007〕139号)。按照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公布各地区工资性补贴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2号)要求,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为3307元工日,送电线路工程人工费为3517元工日,以此作为取费基数。(三)与其配套的建筑工程执行本办法第十二条。(四)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的项目划分执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发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及计算标准〉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及计算标准〉的通知》。第十五条系统通信工程
(一)概算指标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规〔2008〕75号)及油田公司价格定额中心《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大庆油田单价表》。(二)费用定额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信部规〔2008〕75号),人工费技工为4800元工日、普工为1900元工日,以此作为取费基数。第十六条执行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
用定额》(黑建造价〔2006〕16号)时,不计取集中供暖费。其
5
f余工程集中供暖费按1200元工日计取。
第四章
设备与材料价格
第十七条
建材预制产品价格执行油田公司2010年“石油
企业专业生产厂家”标准,其余设备、材料价格应优先执行油田公司物资招标最新中标价格,其次执行油田公司2011年物资供应限价,再次执行油田公司《大庆油田地面建设工程2011年概算价格汇编》。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比照执行油田公司网上公示价格,“设备并在(材料)比照价格一览表”中注明价格来源。第十八条道路工程执行油田公司价格定额中心《2010年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公路工程机械费台班单价表》。第十九条根据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工程造价管
理中心《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和油气田管网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的界定意见》(油总造字〔1999〕第25号)。站外预制管段按设备计算,站外非金属管道按材料计算。第二十条对于需要计取增值税的工程,设备、材料的增值
税在“单位工程概算表”中单独计取。对油田专用的容器、撬装及非标设备等,由设计单位按照图纸编制设备概算书。
第五章
其他费用计取标准
6
f第二十一条
油田安装工程、化工工程、35千伏以下(含
35千伏)电力工程其他费用标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规定》(计划〔2010〕543号);独立的道路工程执行原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火力发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