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定义凡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称为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许可证办理规程
(1高处作业前,必须在项目部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以下称为作业证),并由项目部安全员签发,不同级别的高处作业,需要不同人员对作业证进行会签。
(2作业负责人进行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落实并补充主要安全措施,方能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项目部安全员及项目经理负责验收签字,作业负责人将作业证交签发人存档。
①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由作业单位技术员及作业负责人会签。
②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作业单位技术员、项目部安全员会签。
③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作业单位技术员、项目部安全员、项目经理会签。
④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项目施工现场不涉及。3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登高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3《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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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高处作业前,项目部安全员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6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不准从高处抛物。
(8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护网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9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0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11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12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13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