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训练等工作,保证每名学生有专人负责。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采取“实地指导”或“网上指导”的方式。实习学生人数集中的企业原则上应安排专职指导老师进行实地指导;实习学生相对分散的企业采取“网上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
f式,指导老师可采取邮件、QQ、电话联络等与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要求邮件或QQ或电话联络每月不得少于1次,实地探访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各种方式的指导老师每学期应以书面形式将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及存在问题等向系部汇报。
第七条顶岗实习必须保证实习质量,保证实习时间和效果,保证师生实习安全。实习前学生必须签订统一制定的实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家长、学生各执一份,一份交系部统一保存,同时应统一办理师生人身意外保险。同一实习单位,有三人及以上实习学生的应成立实习小组,设实习小组长,由热心社会工作,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表现优秀的学生担任,对实习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学生请假首先须经实习指导老师同意、实习单位批准。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由实习小组长(或本人)及时向实习指导老师报告,由系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实习学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按《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每个实习班级必须安排辅导员,所有实习班级必须建立QQ群、邮箱。实习班级的辅导员可通过电话、邮件、QQ等方式密切与实习学生的联系,每个月必须与学生保持1次以上的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更新实习单位的变更情况,对联系情况做好记录,联系人必须及时了解每个学生的去向,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实习班级的辅导员进行检查与考核(含电话记录导出的QQ聊天记录、电话记录本、邮件等)。
第九条学院定期开展顶岗实习巡查,实习巡查中必须完成以下工作:看望实习学生,召开实习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工作情况,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指导,与实习所在企业进行沟通,听取企业及实习学生对我校实习等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各组巡查老师均须填写“顶岗实习巡查登记表”(见表1)及系部和教务处规定的有关实习检查与专业调研表格由企业盖章确认,撰写好巡查总结报告及相关调查报告,收集实习巡查企业的领导、企业指导老师、实习学生等在企业现场的访谈资料和影音资料。
第三章招聘组织与离校手续办理
第十条顶岗实习单位联系招就处和各系要加强与用人单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