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首先要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对明确应当公开的党组织形成的重要决议、决定
及重要事项,按照分发范围和发布层次,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如实加以公开。党内事务首先要在党内实行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对不涉及保密、已解密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要视情况及时向党外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2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3、本级党组织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定、政策、规定情况;4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工作情况;5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6党员纳新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7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三、党务公开采取两种形式:适合在一定范围的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职工大会、院报、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四、在推进党务公开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意见收集和反馈工作。有关重要决议、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时,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存在重大分歧时,要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定期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和结果也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一、党务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行公开。二、对拟公开的内容,由相关工作责任人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提出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报分管领导把关。三、分管领导对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四、主要负责人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六、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为更好地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