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索具,使用两年后应强制报废。
安全使用
吊带
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
f吊带在工作时,不准拖拉,以防损坏吊带;
吊带不准打结使用,承载时不准转动货物使吊带打拧;
不要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吊装有尖角、棱边的货物,以防损伤吊带;
不允许长时间悬吊货物;
不要把吊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它热源附近,也应注意避光保存;
要定期清洗吊带。
有无穿孔、切口、
穿孔、切口、撕断;
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
有无接缝绽开、缝
线磨断;
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
是否有软化、老化、
化、弹性变小、强
弹性变小、强度减
度减弱;
弱现象;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
纤维表面是否粗糙
剥落;
易于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有无出现死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
结;
点状疏松、腐蚀、
吊带表面是否存在
酸碱烧损以及热熔
点状疏松、腐蚀、
化或烧焦;
酸碱烧损以及热熔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
化或烧焦;
带的警戒线裸露。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
经常疲劳使用无损1
带的警戒线是否裸
年需报废。
露。
调动长度的实测尺寸超过
原来长度的6以上;
安全使用
吊链
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
f用作吊链时,吊链的名义质量等级与所用链条等级一致;
链式吊索使用前,应
先用单肢极限工作载荷的2倍进行静载试验,试验时悬挂10mi
,无破损或个别链环没有明显伸长,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链环是否发生塑性变形;
吊索上任何部位不得有裂纹、裂缝、明显锈蚀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链条、中间环、连接环应灵活转动;
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其它部位磨损情况;
检验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
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小到原公称直径的6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
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
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量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
扭曲、严重锈蚀以后积垢不能加以排除;
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量达原尺寸10%;
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进行外观检验、尺寸测量、拉伸试验、NDT检验时发现超标缺陷。
安全使用
吊环
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
f用于组成链式吊索、钢丝绳吊索、纤维绳吊索的主环宜采用长形环,其他场合可用圆形环。
连接环必须采用长形环。
出现伤痕或显著锈蚀的吊环再利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