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和报废标准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安全使用、检验和报废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工程作业等使用的吊索具。
2引用标准JBT810811999《起重用短环链验收总则》JBT85211999《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GB14736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GB106031989《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DCB1吊索具种类
索具
钢丝绳
吊带
吊链
索具配件
吊环
吊钩
卸扣
钢丝绳吊索
安全使用
检查检验
报废标准
f无标识和检验证书或报
告的吊索,严禁投入使
用。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
查,发现钢丝绳或金属
附件的损坏超过报废标
准时严禁投入使用。
吊索严禁超载荷适用。
钩头下吊索分绳夹角不
得大于120。
特殊装置链条、吊钩、
吊环等金属附件的吊
索,相互间应用卸扣连
接,其额定载荷应相等。
吊索起吊要平稳,并应
避免冲击载荷的作用。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钢丝
绳在锐角处发生弯折或
与载荷碰撞。
禁止托拽或从高空向下
摔扔钢丝绳吊索。
不得在超过40度和100
度温度范围外使用。
不得暴露在腐蚀性的气
体、液体或蒸汽中使用。
停用半年以上(包括半
年)后又重新使用的钢丝绳,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贮存期超过二年的钢丝绳吊索,必须按国家标准抽样进行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断丝情况断丝根数
及断丝分布状况和程度;
磨损程度测量各磨
损部位钢丝绳直径;
腐蚀情况是否生锈,
腐蚀状况;
润滑状态油脂是否
适当存在,油脂上有无附
着杂物;保持表面清洁,
每年要用钢丝绳润滑油
润滑一次;
变形和其他异常现象
扭结痕迹、压扁、损
伤、松股或松捻的程度及
位置;
重型套环连接部位的紧
股状况钢丝绳错动
或合金压头是否发生变
形、磨损、腐蚀及裂纹。
重型套环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绳股断裂;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出现破浪形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d1≥4d3;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钢丝绳被压扁;扭结、弯折;钢丝绳严重锈蚀;重型套环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压制接头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压制接头直径缩小到GB6946中表1所列直径的95;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按其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吊装作业使用频繁疲劳的钢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