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外联34952014
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识应用管理,规范应用“国家电网”标识,塑造统一的“国家电网”品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电网”标识应用遵循“规范统一、勤俭节约、防范风险、一贯到底”的原则,实行公司总部统一管理、各单位分级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的标识应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参股企业、集体企业不得应用“国家电网”标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国网外联部负责制订“国家电网”标识应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组织和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标识应用工作;对各单位标识应用工作进行审批备案、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f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外联部(各直属单位外联品牌管理相关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电网”标识应用有关要求,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规范开展标识应用工作;对所属单位标识应用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上报、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三章分类与范围
第七条“国家电网”标识应用包括办公环境、办公事务、营业场所、生产场所、电力交易场所、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场所6类、50个应用项目。
第八条公司总(分)部标识应用包括4类、27个应用项目。(一)办公环境类8个应用项目。包括铭牌、地标、司旗、楼顶标识牌、重要会议室(接待室)背景墙、防撞条、电视电话会议室背景墙、电视电话会议室挡板。分部不应用地标、司旗、楼顶标识牌。(二)办公事务类13个应用项目。包括主题活动背景、会议桌牌、会议证(卡)、会议文件封面(袋)、资料(会议文稿)封面页楣、信纸、信封、工作证(卡)、纸杯、名片、宣传牌、网站标识组合、荣誉证书(牌)。(三)生产场所类2个应用项目。包括安全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电力调控分中心)背景墙。
f(四)电力交易场所类4个应用项目。包括门楣、铭牌、背景板、防撞条。
第九条省公司、直属单位本部标识应用包括4类、30个应用项目。
(一)办公环境类8个应用项目。包括铭牌、地标、司旗、楼顶标识牌、重要会议室(接待室)背景墙、防撞条、电视电话会议室背景墙、电视电话会议室挡板。
(二)办公事务类13个应用项目。包括主题活动背景、会议桌牌、会议证(卡)、会议文件封面(袋)、资料(会议文稿)封面页楣、信封、工作证(卡)、纸杯、名片、户外大型路牌(灯箱)广告、宣传牌、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