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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分业监管模式存在弊端535金融机构自律监督不足5
第4章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完善对策7
41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性742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对策7
421对金融机构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监管7422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7423加强金融队伍建设7424加强金融立法建设7425加强当前各金融监管当局的协调配合8
第5章结论与展望9
参考文献11
致谢13
II
f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第1章绪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强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逐步加强,金融监管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改革只是刚刚进步,在各个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诸多矛盾。因此,客观而详尽的分析当前金融监督体系的现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监管的建设和改革势在必行。金融监管体系,又称监督体系,是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当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则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下面将着重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进行剖析,阐述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及其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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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2章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21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过程
金融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金融业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为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一直在摸索符合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我国对金融业的监管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这就是最初的混业管理。
随着金融机构种类的多样化和金融业务品种的快速发展,在分业经营格局基本形成之后,1998年我国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的监管权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给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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