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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045100)
为有效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对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扎实宽广的教育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研究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复杂问题,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实际工作。
二、招生对象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三、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教育博士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五年,原则上不低于4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在2年内完成,学员脱产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的撰写,在2~3年内完成。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综合考试、论文写作与答辩等环节。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课程学习阶段导师小组集体指导,论文阶段导师负责。
四、课程设置和教学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应符合教育发展对专业化管理者和决策者、专家型教师及教育家培养的总体要求,课程内容要反映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前沿水平;课程结构应体现综合性、专业性和实用性;课程教学采用模块课程和学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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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课程教学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专题研讨、现场研究、案例分析及教育调查等方法,并加强课前自学、课后作业和网上辅导等环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需要完成的课程总量应不少于20学分。
五、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评价学生课程学习状况和论文写作资格。考生需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在理论运用、文献述评、案例研究三方面各完成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考试委员会需综合课程学习、研究报告和现场答辩情况对考生考试成绩进行评判。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开题与写作阶段。一次考试未获通过,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将被淘汰。
六、学位论文
教育博士的论文指导,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予以实施,即学生在完成2年的课程学习之后,根据个人的工作和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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