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外⒉法的空间效力,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①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②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⑴地方性法律法规仅在一定行政区域有效⑵有的法律法规虽然是由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但它们本身规定只在某一地区生效,因而也只在该地区发生法的效力⑶有的法律法规虽然是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但由于该国有的地域具有特殊情况,这些法律法规在这些特殊地域则不予适用③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④国际法一般适用于缔约国和参加国,但缔约国和参加国声明保留的除外⒊法的时间效力,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力①法开始生效的时间指法从何时起开始发生效力⑴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⑵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或具备一定条件生效⑶以达到期限为生效时间②法的终止生效,又称法的废止,指法从何时起不再有效⑴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⑵有的法完成了历史任务后自然失效⑶由由关机关发布专门文件如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⑷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时间⑸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即使名称不同,但新法同旧法不一致时,以新法为准③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可加以适用的效力,原则⑴从旧原则⑵从新原则⑶从轻原则⑷从新兼从轻原则⑸从旧兼从轻原则法的效力冲突和协调①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冲突和协调,规定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⑵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超越权限,他们中的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由有关机关依照《立法法》第88条所确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撤销②此类法和彼类法的冲突和协调,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规定⑴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使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⑵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⑶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⑷根据授权指定的法规同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③新法和旧法的冲突,规则:新法优先于旧法,规定⑴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同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⑵法律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