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的形式范围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成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坚持①只能由相应的、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②各种法的效力和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硬又明确规定③应有专有名称④应有统一表达方式,文字应简练明确,法律术语应严谨统一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指对已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系统整理和归纳加工,使其完善化、科学化的活动,方法①法的清理②法的汇编③法的编纂法的一般分类①国内法是由国内有立法权的主体制定的,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制定、认可或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并适用于他们之间的法②成文法称制定法,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成文法指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的法,一般指习惯法③根本法指在整个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普通法是宪法以外的所有法的统称④一般法指对一般主体、一般事项、一般时间、
f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特别法指对特定主体、特定事项有效、或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⑤实体法指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职权和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程序法指保证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保证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所需程序或手续为主要内容的法⑥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和程序法,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法的效力】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强制力或约束力,是法不可缺少的要素法的实效指法的功能和作用实现的程度和状态法的效力范围⒈法的对象效力,指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①属人原则②属地原则③保护原则④综合或折衷原则中国实行综合原则①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发②中国法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适用⑴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如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的,一般不适用中国法⑵中国领域外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犯罪的,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