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村小学师德奖惩机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新乡市师德建设奖惩机制试验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中小学。第三条师德建设奖惩机制主要包括常规师德教育、师德考评、师德奖励和师德惩处等。第四条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督促、协调、监管等。第五条学校应当成立本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作为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师德建设相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第二章师德教育第六条学校须把师德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在学期工作计划中重点安排,常年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在教职工全体会议上对师德教育工作进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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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七条学校应当持续深入开展“学规范、强素质、树形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爱”与“责任”,对教职工实施“三爱”教育,即爱教、爱生、爱校,增强事业心、责任心和荣誉感。每名教职工须牢记并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八条学校应当在教职工中持续开展“六比六看”活动,比遵纪守法,看文明执教、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规范从教行为;比爱岗敬业,看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工作业绩;比关爱学生,看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爱护学生的态度和表现;比教书育人,看教书育人的思想观念、实际水平和教学成果;比为人师表,看教师的人格力量、表率作用和工作作风;比终身学习,看学识魅力、学习成果和教学研究的实效。定期组织民主评议,查摆问题,限期整改。第九条学校要积极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师德建设培训活动,并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在教职工参训期间,科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任务,保证学校内部工作秩序良好,以及各项工作计划顺利实施。第十条学校要在内部选树师德建设方面的典型人物代表,持续开展选树“一校一标兵”、“铁人式好教师”等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学校网页等宣传媒介,以大型会议代表发言、国旗下讲话、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典型人物代表的先进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教职工自动自觉向先进人物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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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一条区域之间、校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