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RoadvehicleBraki
gsystemsStructure,performa
cea
dtestmethods
标准号:GB126761999替代标准号:
实施日期:1999101
前言本标准是根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第13号法规《关于M、N、O类机动车制动的统一规定》和ISO76341995《被牵
引车辆气制动系试验方法》、ISO76351991《道路车辆气压、气液制动性试验方法》和ISO65971991《道路车辆液压制动系性能试验方法》等国际标准和法规对GBT1267693《汽车制动性能道路试验方法》进行修订的。修订后本标准做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本标准中有关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方面的内容在技术上是等效采用ECE第13号法规,有关汽车制动系统性能试验方法方面的内容在技术上是等效采用ISO65971991、ISO76341995和ISO76351991标准。该三项国际标准是按照ECE第13号法规的要求制定的。本标准是对GBT1267690的修订,技术内容上较原标准增加很多,增加了对汽车制动系统结构功能和性能指标的要求,试验方法也进行了很大修改。1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条款12个月后实施:①第4.1.5条有关接续挂车的气动接头必须是双管路或多管路的要求。②第5.1.4条有关制动性能必须在车轮不抱死的条件下的要求。2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条款24个月后实施。①第4.1.4.3条中有关挂车气制动系和牵引车驻车制动系同时作用的要求。②第4.2.5.1条有关传能装置中零部件失效时,必须保证继续向不受失效影响的其他部分供应能量的要求。③第4.2.12.1条有关液面报警装置的要求。④第4.2.12.2条有关液压制动系必须安装失效报警装置。⑤第4.2.12.3条有关制动液类型的标志的要求。⑥第4.2.13条有关储能装置中安装报警装置。⑦第4.4条有关弹簧制动系的要求。⑧第5.1.5条有关车辆状况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⑨第5.2.1.2条有关发动机接合的0型试验性能要求。⑩第5.2.4条和第5.2.5条有关行车制动系Ⅱ型和ⅡA型试验的要求。3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条款48个月后实施:①有关应急制动系结构和性能的要求(第4.1.4.2条,第4.2.2.5条,第4.2.2.6a条,第4.2.2.6b条,第4.2.5.2条,第4.2.13条中有关报警压力的要求、第4.2.15条,第5.2.6条,第5.5条)。②有关挂车制动系结构和性能的要求(第4.3.10条、第5.3条,但第5.3.4条除外,第5.4.4条)。③第4.2.11.1条和4.3.8.1条有关行车制动器的磨损应能自动调整的要求。④第4.2.20条和第4.3.13条有关车辆必须安装防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