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11)地质灾害场地须提供地质灾害安全评估报告;12)其他有关要求按相关的国家和地方规范规定执行。
33施工勘察基本要求
所有建(构)筑物均应进行施工验槽。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详勘阶段难以查清时;2)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土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3)施工中边坡失稳,需查明原因,进行观察处理时;4)施工中,地基土受扰动,需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5)为地基处理,需进一步提供勘察资料时。
施工勘察应根据已有的详细勘察报告和基础设计图纸由设计院提出勘察要求,并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对需要探明软弱夹层或溶洞等不良地质条件的大直径桩,应每桩一孔,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桩直径超过1米的可布置2孔或3孔。
4、地质勘察技术要求
41、勘察依据
本勘察任务书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设计技术资料;相关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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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1998)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2007版)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5)《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2)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13《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42地勘方案编制要求
勘探人应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工程的勘察等级。并在勘察作业前,结合投标技术方案以及工程实际情况编报《工程勘察方案》,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工程勘察方案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概述(包括本次勘察任务、目标等)2项目组织(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组成、职责、资格,制度等)3主要勘察方法和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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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及机械设备投入情况5工程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网络图或横道图);6确保勘察质量及安全的措施7地质勘察总平面图勘探点布置图8拟提供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9其他(包括建议或需建设单位配合的事宜)
43勘探钻点的布置要求
勘探点可采用钻探、原位触探相结合的方式,但是钻探点的布置要足以评价建筑物纵横两个方向地层土质的均匀性和岩土力学特性,并符合设计对勘探的要求,布置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