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中常见错误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文字错误1.法律法规和公文统用“其他”不用“其它”,相应用“他们”不用“它们”2.像的使用。根据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象不再是像的简化字,仍然各司其职。我们每一个同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像浙江。3.账与帐的使用。账用于货币和货物出入的记载个人账户、挂账、台账;帐专指布、纱、绸子等制成的遮蔽物。4.法规和公文中“以上”和“以下”均含本数和本级,无须注解说明。5.按照与遵照的用法:按照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或要求;遵照上级或长辈的指示、教导等。6.公布与发布的用法:公布适用于行政法规,发布适用于决定、命令。相继制定和公布《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的决定》。7.制定与制订的用法:制定适用于路线、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制订适用于方案、规划、计划。8.增长与增加的用法:增长一词后接百分比,增加一词后接具体数量。地方财政收入由1997年的1702万元增加到2002年的5638万元。增长幅度达50,而不是增长速度达50。9.截止与截至的用法:截止到2000年或截至2000年,而不是截止2000年。截止是不及物动词,后不跟宾语。10.议案和提案:人大代表提出的是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出的是提案。11用词错误:表示独一无二用“惟一”而不是“唯一”用行政区域,不用行政辖区。久禁不绝不是久禁不止。富余劳动力不是富裕劳动力社会各界不是社会各届,届表示次。公文、出版物统一用“报道”不用“报导”。如:新闻报道;对有关信息要慎重报道。应有之义不是应有之意凸显不是突显磨炼不是磨练明察暗访不是明查暗访
f备受关注不是倍受关注常抓不懈不是长抓不懈涣散不是痪散精简不是精减二、标点错误1.标题除法律、规章名称用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文中第一层次不加标点符号,第二层次以下标题均应加标点符号。如:《XX市统计局、XX市科技局关于高新技术xxx的通报》,其中顿号应去掉。《XX市统计局转发〈XX县统计局关于xxx的通知〉的通知》,其中书名号应去掉。2.并列和递进关系中间不停顿。如:“贫困县要把贫困村,尤其是……”中间不用逗号3.表示概数不用顿号隔开。如“近一、二年”中间不用顿号。4.并列关系不应用分号。如:“既要安排好……问题;又要做好”中间用逗号。5.公文中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标注附件名称不用书名号附件名称折行时也不顶格写。如:附件:XX市统计局2005年度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