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81发包人责任:
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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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精选资料
812发包人变更所委托设计项目的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使得设计人对设计图进行重大修改时,设计人应在接通知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返工费用预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因设计人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风格、设计质量等不符合发包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修改、重做致发包人确认同意为止。
8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若设计人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发包人根据提前的天数每天按暂定设计费总额的2‰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815
设计人要求的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发包人不能接受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设计。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按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816发包人负责该工程的报建、规划设计审查组织工作及有关费用。
82设计人责任:
8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如果设计成果不符合发包人的设计要求,设计人负责免费修改、补充、重做至发包人确认通过。
822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823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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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精选资料
82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82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本项目设计费后,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
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权归发包人所有。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