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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教育工会
宁教〔2011宁教〔2011〕28号关于开展2011年宁德市
文件
先进教工之家(小家)先进教工之家(小家)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属学校及工会:为深化党政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创建2011年宁德市先进教工之家(小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项目1、宁德市2011年先进“教工之家”。对象是全市教育系统已建立工会的学校。2、宁德市2011年先进“教工小家”。对象是全市教育系统大专院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的系、年段、教研组、处室及中心校完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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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创建标准1、依照福建省总工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闽工〔2005〕48号文件和宁德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宁委教〔2006〕9号《关于深入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精神,原则参照《福建省教育系统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验收标准》《福建省教育系统教工小家验收标准》、并结合当地“建家”工作实际科学掌握验收标准进行评估。2、申报市级先进教工之家的学校必须是县(市、区)先进教工之家或“先进职工之家”。三、申报材料1、宁德市先进教工之家申报材料:宁德市党政工共建先进教工之家申报表一份;宁德市教育系统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一份;宁德市先进教工之家自评情况表一份;按干部管理权限的现任学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书和上级工会批复件一份;县(市、区)级先进“教工之家”或“先进职工之家”证明一份。2、宁德市先进“教工小家”申报材料:宁德市党政工共建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一份;宁德市先进“教工小家”工作总结一份;宁德市先进教工小家自评情况表一份。四、申报、评估时间各地(校)于6月20日前向市教育工会送(寄)达学校申报材料(评定名额不限),市里拟于9月下旬至10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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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旬组织考评验收。五、其他事项省级先进教工之家申报材料亦在6月20日前送达市教育工会。评估时间待省上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调整充实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教育工会要认真做好指导工作,要结合“五一先锋岗”创建活动,做好“教工小家”建设工作。要认真探索“建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进行总结和完善,使新形势下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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