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XX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转办的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扣3分。2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每次扣3分;未及时向人相关监管部门反馈转办情况的,扣3分。3根据XX银行的数据统计,投诉量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前三位的行,扣3分。(四)教育宣传(15分)1基本架构(7分)未建立本行具体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规划的,每次扣2分;未明确指定具体部门来协调实施本行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扣2分;不参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XX银行等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活
f质量考核
动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2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开展情况(8分)未定期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扣5分;未在活动结束后进行统计总结上报的,扣3分。(五)服务网点检查(30分)1现场检查(10分)各行每三个月应当对所辖营业网点现场全面检查一次,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年共检查四次。如未检查,每次扣25分。2非现场检查(10分)各行每三个月对网点非现场检查一次,检查覆盖率达100。各行主管部门可通过调阅监控录像的方式,重点检查网点营业环境、员工仪容仪表、大堂经理是否在岗履职等,全年共检查四次。如未检查,每次扣25分。3上报整改措施(10分)XX银行每次对网点的服务进行突击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行要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对下一步工作目标及措施等按要求上报XX银行。如未上报整改措施的,每次扣25分。第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由XX
银行XX部统一组织实施,各行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及所辖网点的考核评价工作。
f质量考核
第五条
XX银行按季考核通报支行的工作情况,对工
作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支行给予表扬,对严重影响XX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社给予通报批评。年底进行总体考核,对每个季度各行得分进行综合平均,计算总体得分。第六条XX银行将把各行的的考评结果作为对各行整
体工作评价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排名前五位的各行将进行奖励。对考核结果在全行排名最后五位的各行,将调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第七条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起执行。本办法由XX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依法缴纳国家税收,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并接受主管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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