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等一起来构成一个人才库,这个不一定需要专职,兼职也行,进行检查时随机从人才库中抽取人员或者中介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切实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素质。2建立计算机征管系统。个人收入隐形化是困扰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一大难题,能否实现隐形收入显形化是个人所得税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加因此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全方位监控,并逐步实现同银行、企业的联网,形成社会办税、护税网络。逐步缩小现金支付的范围,使所有的收支状况尽可能地置于税银联网的监控下。加强和先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共同打击偷逃个税行为。3应增加建立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并在涉税事务中强制使用是实施税源监控的有效手段。我国在建立纳税人识别号方面刚刚起步,有必要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做出明确规定,并在征管实践中加速推行。4逐步培养纳税人积极主动纳税的意识。国家可以通过政策法规上的规定,一方面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使偷逃税者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并逐步改变我国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情况,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大部分公民体会到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从大的层面上是惠及千家万户,从小的层面上也能让大部分纳税者感受的税收代给自己的实惠,愿意成为纳税的一员。总之我们在进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时候,不应该仅仅把眼光放在其中的某一方面上的,个税制改革一项复杂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的不仅仅是单纯改变一两个税率或者是起征点那么简单,这是一个涉及广大民生的以及各种利益的平衡以及公民纳税意识改变的问题。国家应该针对我国的国情,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要充分结合本国实情,不能急躁,一步步的进行改革,先改革社会上争议较大但相对来讲比较容易的见效的项目,比如说起征点的改变以及在税收征管上的改革,然后在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来相应的进行整个税制的重新设计,这样一方面有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可以为我国的税制改革积累经验,总之个税的改革任重而道远,虽然困难重重,但前途肯定是光明的。参考文献1李永贵主编《个人所得税改革与比较》中国税务出版社,1999年版2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操作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版3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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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健价值目标视角下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完善研究D湖南大学,20095张雪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