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利用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画、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便民维权服务措施等动态信息,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保证流动人口实现计划生育的知情权。
二、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发放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建档率,协查通报率,《婚育证明》发证率,验证率环孕情服务率均达到95%以上。
三、建立健全登记制度,完善管理台账,及时填写各种卡册报表,审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证明、证件。
四、免费为外出育龄群众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监督流出育龄夫妇落实绝育措施,定期为辖区内的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环、孕情检查和生殖健康服务。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尽力帮助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六、加强流动人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沟通与联系,适时掌握流出人口的婚育、节育等变更信息,坚持与流出育龄人口签一份合同、建一份档案,发一份信函,打一个电话,送一份宣传品的“五个一”管理。
七、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为流入人口提供或租赁住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签订管理合同,落实责任追究。
f八、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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