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临时照明、供电及临时供水:(1)进场开工前,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规划,临时设施和安全设施应规范搭设。安装水表、电表、开关、管线等设施须按规范施工。其水电费、安装、维修、管理的费用以及公共部份分摊的维修费及各种损耗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总电表、总水表每月发生的费用甲方代付后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回。(2)总电表和总水表每月费用(含无功损耗)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用电用水,装表计费(含无功损耗的分摊)并向乙方交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装和开通。(3)施工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提供临时照明、电力及用水方便,在竣工后或施工期限间甲方认为必要时,乙方应当将该临时管线和系统拆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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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搬走,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4)所有临时电力装置应符合国家安全用电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备足应急供电及供水设备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
误和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0、乙方必须负责本工程各种试块的制作、养护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承包
范围内的所有材料,根据夫定必须送有关部门检测的,在使用前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由乙方负责取样送检并承担其费用,检测应在使用前送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11、12、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之前,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乙方负有保护责任。13、14、工程施工中或者完工后甲方认为不需要的临时设施,乙方必须负责自费拆除和清理出场。15、乙方必须保证对其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享有完全的支配权,没有设立任何抵押等担保物权,不受第三方法律追究,否则乙方承担所有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6、甲方分包给其它施工队的所有专业工程按图施工的孔、洞、槽、缝、坑的填塞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凡是乙方填缝范围内出现渗、漏水等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负责。本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者甲方委托单位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紧急情况下必须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17、18、遇有关部门检查、视察或观楼团到来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派人突击完成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全面清理。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将废土杂物运弃,经常普查安全隐患。工程竣工时,乙方承包范围内不得残留有废土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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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9、20、消防等甲方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由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余工程竣工资料由乙方负责统一收集整理汇总,但所有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