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石材幕墙安装分包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浙江绿色低碳建筑科技馆12工程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科技城2承包形式、范围21承包形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于乙方,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22承包范围:浙江绿色低碳建筑科技馆项目外墙石材幕墙安装工程3工作内容本工程中所有外墙外保温及外墙石材幕墙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含测量放线、材料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注胶、成品保护、石材防护、场内二次搬运、保修、各种材料验收及复试检测费用、与不同材料交接处打胶等所必须的各项工作。4承包价格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方式,承包单价:石材平板385元平方米(石材见光面展开面积),石材线条120元延米,6cm厚保温棉25元平方米。本单价包括30条工作内容中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所有费用。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5付款方式51工程款支付:按完成工作量分龙骨、石材面层二个部分计算。龙骨安装完成50付贰拾万元、
石材安装完成50,支付伍拾万元;石材安装完成80,支付肆拾万元;石材全部安装完成,支付贰拾万元;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支付贰拾万元;叁万元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在工
程竣工验收一年后15天内全额付清。52工程款支付采用支票形式。乙方需提交等额正规税务发票,支付结算尾款时,提供全额正规税务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6工程期限61根据甲方总进度计划要求,乙方应在进场后三天内,向甲方报送石材幕墙工程进度计划。含雨、
f雪天、农忙、节假日等一切不利因素影响(不可抗拒因素除外)。62乙方在每周五、每月25日按实际工程进度向甲方代表提交下周、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告,并总结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63在确定有必要时,施工员可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停止施工,并妥善维护已完工工程,实施施工员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64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扣罚人民币1000元,延误进度超过预计进度15天,甲方可另找施工队代工,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重大设计变更,或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