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文教学的工具性、教育性和审美性
作者肖北方内容任何一门独立的学科之所以有别于其它学科,取决于它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即该学科的本质属性,它不仅在理论上制约着该学科的研究对象、目的和任务,而且在实践中也制约着该学科的教学原则、方法,以及最终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因此,任何一门学科的性质问题都是对该学科进行系统研究的首要问题。中小学语文学科也不例外,自1949年由“国文”、“国语”改称“语文”而独立设科以来,人们对语文学科性质的研究就随之展开,但一直存有争议。由此语文教学也走了一条并非坦直的路。在此,本人拟就语文学科性质作进一步探究。首先,看一看语文的内涵:最早在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拟订的《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中明确地解释为:“所谓语文,应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后来,有人从“语文”字面来解释:“语”即语言;“文”则为“文字”、或“文章”、或“文学”几说,对此,叶圣陶先生曾做过浅显易懂的解释:“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由此可见,这一解释与最早界定的语文内涵是吻合的,也与我们现今的语文教学内容相一致,语文学科的主要内容是字、词、句、篇,篇包括文章、文学,如语文课内选编的记叙文、诗歌、说明文、议论文、文学作品节选等。语文教学过程即以这些内容为媒介,对学生进行听说读写的全面训练。这里,听说训练落实了口头语言的运用,读写训练落实了书面语言的运用,听说读写并重是语文教学的根本要求,听说读写能力的全面培养,则是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因此,语文教学中,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不可割裂或偏废,而且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后者带动前者,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学科的内涵决定了学科教学的根本任务,而如何完成任务,完成质量如何,则首先取决于对学科性质的认识。谈到语文学科的性质,真可谓众说纷纾有人曾统计,仅1980年-1989年间公开出版的《中小学语文教学法》专著中,对语文学科性质的表述竟有十二种之多。此后,仍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如:工具性、知识性、科学性、基础性、技能性、实践性、社会性、社会实践性、社会应用性、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性,移情性、
f统一性、螺旋性、直线性等等。另外有人又进一步从本质属性和一般属性上加以区分和概括。到底哪种表达比较正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