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主体,但由于我国职业教育处于市场机制发展的初期阶段,企业表达意愿的机会和条件尚不成熟;又由于某些企业缺乏战略发展理念,社会责任意识不够,致使参与职业教育内驱力不够;此外,现有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组织管理不健全,在具体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习实训的管理等环节中,企业大多处于被动状态,缺少必要的标准和规范。其结果就是往往是学校方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而企业往往在合作中
f“不买账”、“不作为”,最终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浮于表面”。通过相关文献、调研来看,上述这些问题,不仅存在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也存在在经济发达地区。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经费上缺乏有效的保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校企双方联合进行科技研发,共建科研和学生实训平台,双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目前我国推动产教融合的奖励性拨款制度和财政拨付机制还不完善。政府对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税费、信贷优惠政策还没落实到位,社会捐助渠道也不够畅通。按照校企深度融合共育人才的要求,企业应当全程参与教育,但是目前的校企合作关系设计多以学校为中心,无法保障企业在合作中的获益,导致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另外,从高校方来看,有些高校,经费比较充裕,可以投资兴建实训大楼、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免费为企业提供场地,而有些高校,经费本身就不充裕,这方面的投入必定受限,校企合作的深度难以保证。四、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体系缺位如何保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质量?从目前的情况看,应该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各环节如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都应该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学校在制定了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后,应充分与企业密切沟通,严格按章办事。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以毕业实习为例,很多高校学生实习期为一年,但如何对学生实习尤其是分散实习进行有效管理,如何规定高校和企业指导教师的职责,如何评价实习效果等,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监督体系的缺位和不完善,导致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校企合作处于散乱无序的状态,更谈不上保证质量。
针对上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本人认为,今后我校在与中国医药城相关企业开展合作时,应该开展以下几方面问题的研究。
一、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推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十一五”以来,我国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