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实体公司
股权架构安排:1BVI公司透明性差,一些境外资本市场是不让其作为上市主体的,所以设了Cayma
公司。Cayma
公司比较规范,海外资本市场接受度高,故通常都用Cayma
公司作为境外上市主体。2考虑到上市前后很可能要做业务重组,增设BVIB的架构就是为了满足业务重组需要。3为了便于股权处置又增设了一个BVIA公司,这样大股东只要转让BVIA的权益,就变相处置了上市公司的股权,而不需要真正去股市把上市的Cayma
公司股票出让。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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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BVI公司所涉及的税务问题
(一)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税务政策
在英属维京群岛最重要的税种就是所得税,雇主必需在给付薪资
时就将所得税扣除,税率介于0至20之间,个人若有其它收入需额
外申报个人所得税;另外,只针对在当地注册营业的公司课征所得税,
税率为净收入的15,但免除任何在英属维京群岛以外从事的经营活
动及商业活动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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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此外,英属维京群岛还有房屋税、土地税、关税及一些印花税、财产税,不征收资本利得税、资本移转税、继承税、销售税、加值型营业税或扣缴税。
二中国有关BVI公司的税务政策1BVI公司有可能被认定为“居民企业”,从而按“居民企业”纳税和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居民纳税人的原则,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上市红筹公司和在开曼、维京群岛和百慕大等地成立的离岸公司有可能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外中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判定其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以下称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1)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2)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3)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放于中国境内;(4)企业12(含12)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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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常居住于中国境内。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为其免税收入。非境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