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车间VOCs处理工艺简介
1废气处理政策11相关术语挥发性有机物: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及三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和123三甲苯)等的合计。12政策背景
2016年7月6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一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于2017年1月1日实施。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要求。山东省汽车制造业排放水污染物、除挥发性有机物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此标准适用于现有汽车制造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13政策规定131法规标准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一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电动汽车为M类、N类汽车,其涂装生产线VOCs排放浓度规定值,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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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32山东省大气排污收费政策大气排污收费征收范围:2017年1月1日起,在试点行业基础上,结合山东省排放制
定进程,对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和铝型材工业开征VOCs排污费。为更有效的控制以及激励企业VOCs排放治理,现企业VOCs排污收费将按照不同级别
进行征收:企业VOCs排放浓度值在规定排放限值75100(含)的,排污费按收费标准征收;VOCs排放浓度值在5075(含)的,按标准的75征收;VOCs排放浓度值低于50(含)的,排污费减半征收。
企业VOCS排放浓度高于国家或山东省规定排放限值,或者VOCs排放量高于规定排放总量指标的,按山东省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类的,按山东省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2涂装车间现状21涂装车间生产线介绍
涂装车间生产线有:前处理电泳线、电泳烘干、打磨涂胶线、中涂喷漆线、中涂烘干、中涂打磨、面漆喷涂线、面漆烘干、精饰、塑料件喷涂线、塑料件烘干,其中VOCS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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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环节为电泳烘干、涂胶PVC喷涂、中涂喷漆线、中涂烘干、面漆喷涂线、面漆烘干、塑料件喷涂线、塑料件烘干。22涂装车间VOCs221涂装车间VOCs成分
目前涂装车间普遍使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