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建设2008240号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2008124发布有效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参与铁路建设,根据当前铁路建设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场开放
1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4〕234号)和《关于继续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6〕87号)要求鼓励具有公路、煤炭、城市轨道交通、水运、电子通信广电(通信)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铁路专业工程设计;在施工标段划分时选择不涉及营业线施工的独立标段,由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鼓励具有公路、矿山、城市轨道、电力、通信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铁路工程监理工作。
2经铁道部批准,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公司(工程处)按照专业优势互补的原则,以专业联合的形式参加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投标。参与站房工程投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可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进行专业联合。
3为搞好施工和运输的协调配合,保障营业线行车安全,涉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标段,宜由具有长期营业线施工优势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二、关于资格审查与市场准入
1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可采用资格预审或后审制度。为保证资格审查公平公正、准确无误,采用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应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详细情况进行认真评审,完成审查后及时向铁道部招标办核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2招标人要依据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和标段特点,合理设定各标段投标人资格需达到的项目经理及技术经济人员、机械设备、财务能力、经验业绩等最低标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和歧视潜在投标人。其中,招标公告中应载明资质、经验业绩等最低标准,不满足资质、经验业绩等最低标准的投标人,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3凡资格预审审查过且没有变动的内容,不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关于施工标段划分
(一)划分原则
f1坚持大标段原则。充分考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施工队伍、工装设备(包括制运架梁、铺轨等重要施工机械设备)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