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实现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根据国家、铁道部、哈大铁路公司有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经理部及各分部部、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负领导及执行责任。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单位应当配备两名及以上会计人员,并在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当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第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会计人员岗位守则、账务处理程序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物资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会计从业资格监督检查制度、债权债务清理及签认制度、工程收尾财务清算及档案移交制度。
f第六条各单位应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各单位应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会计人员岗位守则公开,便于执行。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主办会计、出纳、核算会计、会计档案管理等。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各项实物验收保管,以及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会计不得兼管出纳工作的现金收支等职能。
第三章标准化及规范第一节会计科目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中交股份要求,采用浪潮会计系统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各单位应按照铁路施工特点,结合本单位情况选用会计科目。禁止使用与工程分包核算相关的会计科目。
第九条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明细科目名称。第二节会计凭证
第十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及中交股份的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业务,填制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第十一条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和自制两种,是经济业务发生取得的书面证明。会计人员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
f证。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员的签名和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和经济业务内容、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