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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比赛期间,承办单位有权对所有选手的比赛过程进行录音、录像。2.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大赛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3.自2011年起,每年度各学段、学科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部分获奖选手,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教学基本功的集中展示。4.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完成的教学设计、制作的课件以及比赛过程的录音、录像等资料,将由承办单位通过网络等媒体有选择地提供给广大教师免费共享。5.选手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已同意并接受本规程及承办单位制定的比赛方案、评分标准、赛程安排等的全部规定。6.本规程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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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组委会名单
主任委员:沈健(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委员:胡金波(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九俊(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员:
马幸年(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王煌(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王鲁沛(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马斌(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樊增荣(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
杜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赵晓群(省教育厅语工处处长)
陆志平(省教育厅基教处调研员,省教育学会副会
长、秘书长)
鞠文灿(省中小学教研室书记)
孙其华(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社长)
尤学贵(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顾鼎竞(江苏教育电视台台长)
陈峥嵘(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主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马斌
同志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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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参赛教师、评委守则
一、参赛教师守则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在青年教师中发挥带头作用。
2.保证向大赛提供的个人资料均真实有效。3.遵守大赛规程、比赛方案及具体活动日程的安排。4.积极完成比赛。由于身体状况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或不能完成全部比赛项目的选手,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放弃全部或部分比赛项目。5.对比赛组织、评判结果若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反映,并服从组委会的最终裁决,不得私下议论或以其他方式表达不满。6.积极配合评委的工作,尊重评委,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二、评委守则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关心青年教师成长。2.维护大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履行评委的工作职责。3.遵守大赛规程、比赛方案及具体活动日程的安排。4.坚持公平公正,准确掌握评判标准。不打关系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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