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12年7月11日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基本概念第二节规划范围第三节发展环境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四章劳动就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五章社会保险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六章基本社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
f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八章人口和计划生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九章基本住房保障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政策第十章公共文化体育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一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第二节基本标准第三节保障工程第十二章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节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十三章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第一节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第二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第三节健全财力保障机制第十四章创新供给模式第一节建立多元供给机制第二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第三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第十五章规划实施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第二节加强监督问责
f序言“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编制,主要阐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明确基本范围、标准和工作重点,引导公共资源配置,是“十二五”乃至更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