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6、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从业人员上岗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二、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三、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着装,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四、每名上岗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教师陪餐制度
f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1、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教师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此外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3、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4、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学生食用。
5、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6、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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