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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XXX(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长期存续第五条公司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6
f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XX
XX
XX
(注:出资方式应写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足额缴纳出资;(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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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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