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日的确定(1)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当事人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以进入商标局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2)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为申请日2优先权1国际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2展览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二)实质审查即审查商标是否具备商标权注册取得的要件(三)初步审定和公告1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2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作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3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4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四)异议和异议审查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1、异议情形(1)绝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