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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完整性、血袋标签及血液外观,无误后方可使用。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配发血记录单同到病人床旁确认受血者,
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等,确认与输血记录单相符,并再次核对血液后输注。
3、输血后,再次核对医嘱及输血信息,将配发血记录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24小时。
四、饮食查对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核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二饮食前查对饮食与医嘱是否相符。三开饭时在患者床前再次查对。四对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查对落实。五、手术查对含介入或有创操作一手术前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的三方查对。二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与病区当班护士要查对科别、病区、患者的腕带信息(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其标志、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f三查对无菌包外信息、包内灭菌指示卡的灭菌情况及手术器械是否符合要求。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清点记录单》上。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术前与缝合前必须由器械和巡回护士双人清点纱布块、纱布垫、纱棉球、器械、缝针、线轴数目等;术前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并签字。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五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六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交给巡回护士,巡回护士将标本让病人家属确认后,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签字,巡回护士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签字后专人送检,并与病理科相关人员核对后双签字。
七用药与输血应按要求进行查对。六、供应室查对一回收后的器械物品:双人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及完好程度。二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时间、浸泡消毒时间。三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干燥度。四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摆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方法的选择是否准确;灭菌器各种仪表、过程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五灭菌后:查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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