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服务协议
甲方:法人代表:地址:
乙方:法人代表:地址:
鉴于: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法人,系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法人。3、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股权融资服务,乙方接受该委托并愿意提供相关服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共同恪守:
一、服务形式、内容及费用1、本次股权融资服务以会议形式进行,甲方需提供场地及会务安排,并负责邀约到会投资人,乙方负责会议现场的股权融资讲座。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股权融资服务包含以下内容:(1)制作融资路演PPT;(2)出具融资方案及投资协议合同;(3)专业讲师现场推介;(4)融资路演会务策划;(5)协助甲方进行投资者洽谈。3、费用(1)股权融资基础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至乙方收款账户。(2)财务顾问费甲方实际融资总额×4。实际融资总额以从协议签署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为止,期间所有投资至甲方的资金计算(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投资、债转股等)。
f当甲乙双方就甲方实际融资总额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根据甲方与投资人所签订协议、甲方融资专户实际到账资金及本轮融资结束后工商变更情况,三方信息印证确定。
乙方收款账户为:开户名称:南通市德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账号:695245940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承诺不在前期及会议宣传过程中使用夸大,虚假的宣传内容。2、甲方承诺为此次融资重新设立融资专用账户,且开通查询通道,使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该融资专户信息。3、甲方应当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4、甲方应当在本次股权融资路演会结束后2个月内开始办理工商变更程序,将新进股东列入股东名册。5、甲方承诺,本次实际融资总额如达到或大于300万元人民币,则在完成本次融资的工商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E板)协议,聘请乙方作为推荐机构,操作挂牌E板事宜,确保新进股东权益。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承诺不向合格投资人或投资机构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宣传或承诺。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
四、保密1、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