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签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船员培训许可证的通知2013
【法规类别】船舶【发文字号】海船员2013516号【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日期】20130729【实施日期】201307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签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船员培训许可证的通知(海船员〔2013〕516号)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2009年10号令)、《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0〕42号)和《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你院申请的船员培训项目进行了现场核验,核验结果表明你院已满足开展相应船员培训许可条件,现予以签发《船员培训许可证》。原《关于签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船员培训许可证的通知》(海船员〔2012〕90号)同时作废。你院自即日起应严格按照《船员培训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和本通知附件核准的规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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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船员培训,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要求,及时申请《船员培训许可证》的中期核查和延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培训质量,严禁超规模、异地培训。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获准开展的船员培训项目及规模培训机构: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培训地点:辽宁葫芦岛市许可证号:海0406机构代码:P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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