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思考中图分类号f745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911501摘要本文通过探讨“出口退税”的实质及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演变发展过程分析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不足。同时对于制度所存在的不完善之处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关键词出口退税法律制度产品结构分担机制一、出口退税的概念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起在出口前生产或流通各个环节已经缴纳的间接税税款的一项税收制度其目的是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进入国际市场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出口。二、中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演变过程一197819971985年4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1994年的税制改革确立了在商品流通环节普遍征收增值税选择性课征消费税的税收制度。二19982003年为出口退税率逐步调高阶段为了减少金融危机对外贸出口的影响中央政府又恢复并逐步调高了出口退税的税率出口贸易开始复苏。三2004年1月为缓解财政压力降低出口退税率2003年10月财政部再次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根据出口产
f品的不同将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7131185五档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四20082009年以来所做的多次调整2008、2009年针对当前国际形势以及中国出口贸易的现状进行了几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三、中国出口退税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分析一变动过于频繁调整的幅度过大在不同时期形势下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中央政府采取了调低出口退税率的措施。从短期来看这样的调整确实可以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起到扶持作用对政府的财政压力起到缓解作用。从长远来看政策的调整都会有滞后性过于频繁的改变税率不利于中国外贸市场的稳定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的财政压力。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不合理在我国中央与地方按7525比例分成在2003年出口退税体制改革之前地方分享了25以上的增值税而中央却要承当全部的出口退税。2004年税改以后退税由中央承担75地方承担25。由于异地采购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等问题不但没能缓解中央的财政压力还有可能造成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之间的矛盾加剧和地方财政困难。现行的出口退税机制只是一个折中的临时方案从长期来看具有不稳定性。三出口退税法律级次过低且透明度较差退税执行缺乏统一性
f和规范性由于出口退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使我国
目前出口退税管理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再加上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出口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