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模式的研究现状
发布时间:201183信息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作者:陈晓明
摘要:本文在分析国内学者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模式的研究基础上,将目前国内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模式概括为:①古村落社区参与旅游的四种模式;②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社区参与模式;③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模式;④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参与模式;⑤由社区主导的社区参与模式等5种模式。
关键词: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模式研究现状0引言国内对社区与旅游关系的研究始于上世纪90年代,9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有学者关注旅游对社区的影响。目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讨论;②社区参与的方式、层次及类型;③关于社区参与中的利益相关者;④社区参与的影晌因素。目前,国内学者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模式的比较研究较少,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古村落社区参与旅游的四种模式冯淑华2002提出一种古村旅游新模式“品”。他认为旅游模式的形成是旅游主体与旅游客体之间高度整合的结果。他认为所谓“品”是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通过个体对旅游客体感知、理解、品位、体会等旅游心理活动,达到对客体的鉴赏、审美的目的,并从中活的精神愉悦的过程。它强调个体对客体内涵的理解,既强调旅游的过程,也强调旅游的结果。冯淑华认为古村的重要品质在于它的文化内涵,这是古村落的魅力、精髓所在,这种内涵只有通过“品”才能被吸纳,才能够从有形的观赏上升到无形的精神享受,获得最大的旅游满足1。雷海燕和赵振斌2007从古村落旅游形象设计的角度对社区参与模式的目的和原则进行了理论探讨,对不同主体的角色地位进行了确定,他们认为在形象设计过程中不但要建立社区参与机制,而且要明确规划师、社区居民和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在不同阶段的角色任务。并建议组建社区旅游形象建设委员会、社区学会、社区顾问规划师办公室等相关社区组织。该研究详细阐述了古村落旅游形象设计的基础要素调查、设计和策划、审议、传播与维护四个阶段的社区参与方法2。余向洋2006认为社区旅游不宜进行概念性界定,只能根据各个社区的特点及其发展阶段,对各相关利益群体的要求进行折衷与选择,从而确定参与的层次和内容。他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以“第三条道路”理念为指导,超越“左”(发展优先,受益对象为当地)与“右”(旅游优先,受益对象为旅游业和当地的政府及投资商),以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权衡相关利益群体的输入输出,对所有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