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本知识
(一)党的民族政策:1、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4、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5、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促进各民族的全面进步。6、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8、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1、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民族平等,核心是政治平等。民族团结,核心是思想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核心是经济繁荣。
2、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的核心、优越性:(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重点)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2)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共七大内容:地位;自治机关;自治权;一律平等;语言文字自由;管理财政、经济;组织公安部队。(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重
f点)有利于祖国的独立和统一;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促进少数民族的进步和发展,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共同繁荣和发展;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和国家的发展。
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1、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1949年9月29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权。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对不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错误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另一方面要求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