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图片信息时,网站交易平台对商品信息照片没有任何要求,照片既可以从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实物拍摄。因此,卖家可随意发布产品图片信息,以次充好、夸大宣传的事情就总是时有出现,如何保证消费者能充分获得真实可靠的商品信息就成为一个问题。(三)隐私权难以保护网上购物的有效运转依赖于个人数据的可识别性对网上人群加以区别,并将每个交易主
f体特定化。消费者参与网上购物之前通常必须在网站注册,要求输入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电话、住所、电子邮箱等个人背景资料、政治背景甚至生活习惯等个人信息。由于网络隐私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和黑客技术的发展,对消费者人身隐私权构成侵犯的最大风险来自于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利用。而消费者姓名、年龄、身份证、电话、健康水平等身份状况和健康状况及个人行为习惯、爱好等个人信息一旦进入国际互联网就有可能被广泛的传播甚至无休止地复制转载,网络隐私一旦被滥用将给消费者个人带来难以想象的损害以至严重的后果。(四)公平交易权难以实现在网上购物活动中,经营者经营利用其优势的经济地位,通过事先拟定违反公平、合理、等价有偿原则的有利于自己、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如免责条款、失权条款、法院管辖条款等,对合同上的危险及负担作不合理的分配。网络的虚拟性使消费者实际上对合同条款别无选择的境地,加之格式合同的不能协商性也使得格式条款弊端在网上购物条件下为成倍放大,无法实现交易的公平。(五)管辖权难以确定网上购物是以互联网为运行平台进行的商务活动而网络无国界的特性打破了主权疆界的界限并动摇了在传统的有形世界、地域基础上形成的行政、司法管辖基础。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地理界限的消失造成很难判断网上活动发生的具体地点和确切范围而将其对应到某一特定的管辖区域就更为困难。尤其是当网络交易中的当事人处不同的地区甚至是不同的国家而接受或传送双方信息的服务器则位于另一个地区或者国家则所发生的纠纷就可能涉及到不同地区、国家的居民。此时如何确定行政与司法管辖以维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就成为消费者进行网络交易时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二、完善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与建议目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律体系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签名法》也并未涉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因此加强对网上购物消费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