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以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在合理、规范、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招聘一事,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并详细填写《委托招聘申
请登记表》,该文件和招聘简章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权利,终止后按本协议第三条第2、3款结算费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与招聘相关的资料(如工资、休息日、企业情况、企业经营状况),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为此造成的人员流动、离职则被看作服务完毕;
4、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并反馈给乙方,否则视作推荐成功;
5、当场面试时,甲方不能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求职人员,也不能向求职人员索要联系方式,否则被看作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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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毕。只有明确通知工作人员后或在录用通知书上签字后,方能联系求职人员;
6、因乙方为应聘者提供职介服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的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7、对于因甲方岗位待遇前后不符,虚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而造成求职者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合同期间,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参见委托招
聘申请登记表)为甲方招聘所需人选,并经过代理面试后,推荐给甲方;
2、乙方依次推荐经过乙方筛选后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并提供相应的推荐材料,直到甲方找到合适岗位的人员;
3、对乙方提供的人选,保用期后,即视为此次招聘成功,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收取委托代理招聘服务费;
4、对于在保用期内,上岗人选与用人单位任一方解除聘用关系,乙方将就此岗位迅速无偿地为用人单位最多再提供三名合适的人选,相应代理工作完成;
5、乙方可根据甲方商定的时间,地点,安排甲方与经乙方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6、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过程中,有义务向甲方反馈招聘进展的情况,并提出调整应聘条件,岗位待遇等建议。
三、费用结算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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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此次委托代理招聘服务费,大写叁仟元(其中
含基础服务费伍佰元)。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委托招聘服务费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保用
期满五个工作日支付余款,大写
壹仟伍佰元);
2、在协议签定30天内至少为甲方的每个招聘岗位推荐
两名以上(含两名)人选,乙方未能找到合适的人选提供甲
方面试,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