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意谓此地不只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还有映带于兰亭之左右的清流激湍,这清流曲水正好用来流觞,于是名士们在水边列坐。这段行文亦正如兰溪之水,一路顺势而
f行,文意流利畅达且又晓白,文理逻辑自然严谨。如若将“引”字解释为“引来”,则“引以为流觞曲水”的句意成了“引来清流激湍作为流觞的曲水”,便与前句“又有清流曲水,映带左右”中断了连贯,成为整个复句中的一个旁逸的枝节而脱离了句子的整体句意,因而显然是一个误解。
即或从句法上说,将“引”字解释为“引来”也殊为不妥。“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是由两个分句连贯一气的承接复句,前后两个分句为连动承接关系。前句说,这湍急的清流曲水正好用来流觞;后句则紧接着说,作出此一抉择后,名士们于是便在曲水边依次列坐。两个分句所表达的意思前后连贯一气,两个承接动作句在时间上紧紧相连,不存在时间间隔;因而“引以为流觞曲水”是来到“清流激湍”之地后的即地、即时、即兴之举。所以即使从句法上说,这两个句子所表达的动作,也具有明确的及时相关、连贯性;足可见,绝不可能是先完成凿渠的工程后再在渠边列坐。
甚至还可以从最简单的事理上来佐证。兰亭既是建于兰渚之上,两边临水,而人们却不在天然自在的水流旁流觞,却偏要去人工凿渠引水而流觞,这又合乎最起码的事理逻辑么?
至于“引”字的释义,《古代汉语辞典》收有这样的义项:“引5用,拣取。《战国策秦策》:“(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在这里,“引”的释义为“用”。“引”字的这一义项在现代汉语中的使用也屡见不鲜,如“引以为豪”等等,都是“用什么作为什么”,“把什么看作什么”的意思。观《兰亭集序》中“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句,此处“引”字当以“用”释之最为合宜:用清流激湍来作为流觞的曲水;于是众位名士列坐其次。“以”字在此语境中与“为”字共同表达“作为”之意。这样解释,整个句子解读翻译起来才顺理成章,文意贯畅,合于原文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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